主办单位:中共湛江市坡头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坡头区监察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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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区委巡察工作部署,区委第四巡察组从2020年12月中旬至2021年1月中旬,对坡头镇麻登村、五合村、新塘村、民有村、高山村、岑霞村、前进村、博立村、塘博村、坡头社区开展巡察。巡察期间,巡察组深入检查被巡察村(社区)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履行职责使命情况,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作风问题、基层党组织建设等方面,重点了解被巡察村(社区)“两委”全体干部及村(居)民小组组长是否存在违反政治纪律、廉洁纪律、组织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问题。
巡察组设专门值班电话:13702471883(受理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同时设置专门联系信箱,位于设在被巡察单位办公楼,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反映有关问题。
中共坡头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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