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坡头区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原党委书记、总经理李扬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来源:坡头区纪委监委 发表时间:2023-02-01 18:30 【打印】 【关闭

日前,湛江市坡头区纪委监委对湛江市坡头区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原党委书记、总经理李扬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李扬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目无法纪,违规经商办企业,长期违规参与营利性活动;违反生活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国有企业改制、国有企业监督管理、工程项目建设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

李扬严重违反廉洁纪律、生活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湛江市坡头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李扬开除党籍处分;由湛江市坡头区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李扬简历:

李扬,男,汉族,1969年9月出生,广东吴川人,大学本科文化程度,1990年8月参加工作,1993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历任湛江市坡头区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副总经理(负责全面工作);湛江市坡头区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湛江市坡头区人大常委会委员;湛江市坡头区(海东新区)重点项目办重点项目专责三组组长。


主办单位:中共湛江市坡头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坡头区监察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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